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问题,树立市政府办公厅良好形象,现对机关工作相关纪律规定重申如下:
1.不准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推诿拖拉、敷衍塞责。
2.不准发表和传播与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不符的言论、信息。
3.不准无故或不履行请假、报备手续迟到、早退、脱岗。
4.不准擅离工作岗位或在办公室大声喧哗、扎堆聊天。
5.不准工作时间做网购、炒股、娱乐等非公务活动。
6.不准无故缺会、找人代会、会场上玩手机、打瞌睡,不遵守会场纪律。
7.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和奇装异服上班。
8.不准将秘密文件、资料随意摊放在办公区域,不准违规复印、传真密级文件。
9.不准发生辱骂、斗殴等违背社会公德与公序良俗的行为。
10.不准违规请吃、吃请、工作日午餐饮酒,不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
2018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