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2026学年寒假期间义务教育阶段集中转学工作,市教育局公布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时间安排。
转学办理申请时间为2月9日至11日(每日9时—17时);审核时间为2月12日至26日(工作日期间审核);结果公布时间为2月27日(具体时间以各县区公布为准)。
申请转入民办学校的,无学籍或尚有学籍异动业务未办结的,跳级转入或留级转入的,义务教育阶段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叁年级)申请转学的,申请转入市辖区的城区或各县县城同一区域内公办学校的,在转学工作中提供虚假材料的都不予以受理。
据了解,如申请转学所使用的房产地址属于大学区的范围,则默认接受县区统筹。集中转学期间仅可提交一次转学申请。转入学校要及时为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且实际到校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学生在开学后一周内未到校的,视为放弃转学资格。学校不得接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的学生。转学工作严格落实“叁个一律”要求,即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额、其他年级存在超标准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严格控制城区学校大校额现象,对已存在大校额的学校学生“只减不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