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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叁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6-02-11 08:47:42 字体

第叁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反馈问题:

鄱阳湖保护修复不力。督察发现,鄱阳湖存在历史遗留未及时拆除的矮围,影响湖区水质,阻断水系连通。2020年8月,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开展长江流域非法矮围专项整治,对重点水域内非法设置的用于捕捞、养殖的矮围开展清理取缔。江西省有关部门在执行中只是由各地自行排查逐级汇总,排查出鄱阳湖应整治非法矮围40个,上报完成整改。2024年4月暗查后,地方再次排查,初步发现多个用于养殖的非法矮围。九江市都昌县在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矮围没有彻底整治。南昌县大沙坊矮围没有拆除。

整改目标:

举一反叁深入开展鄱阳湖南昌湖区管理范围内矮围排查整治,建立健全矮围监管长效管理机制,维护鄱阳湖水生态环境安全。全线拆除大沙坊矮围圩堤。

整改措施:

1.2024年底前,根据研究明确的鄱阳湖矮围整治目标、范围、标准、程序等,对用于养殖的多个非法矮围进行分类整治。除具有特殊功能的予以保留外,其余全线拆除至原地面高程。2025年底前,组织开展鄱阳湖南昌湖区矮围排查整治专项攻坚行动,建立组织、推进和督导机制,举一反叁完成非法矮围排查并完成清理整治。

2.配合九江市完成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都昌县区域内相关矮围的排查整治。

3.2024年底前,大沙坊矮围全线拆除至原地面高程,连通水系,强化日常监管,做好污染源头管控。

整改完成情况:

1.中央第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典型案例涉及南昌市大沙坊矮围、磨盘洲双退圩及多条疑似养殖矮围已于2024年12月底全线拆除至原地面高程,并于2025年1月通过省级验收销号复核;保留类矮围已由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同意保留。典型案例反馈矮围已全面完成分类整治销号。

《南昌市鄱阳湖矮围排查整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已于2025年3月印发实施,纵深推进全市鄱阳湖矮围排查整治。

2.配合九江市完成了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都昌县区域内相关矮围的排查整治工作。都昌县应拆除矮围已于2024年12月24日全面完成拆除。省水利厅已于2025年1月20日对都昌县范围内矮围拆除工作进行验收。

3.大沙坊矮围已于2024年11月10日完成拆除工作;已完成省、市矮围销号验收,水系已连通;已挖断进入大沙坊湖出入道路,在东沙湖电排站设立值班点,并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巡查。

目前问题相关整改工作已完成。

问效电话:0791-86866651,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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