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瓜传媒亚洲蜜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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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瓜传媒亚洲蜜桃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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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瓜传媒亚洲蜜桃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1 一、机构概况 机构设置与职能 政府组成部门、政府直属机构、政府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垂直管理机构等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机关主要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
2 领导信息 丝瓜传媒亚洲蜜桃领导个人姓名、职务、照片、分工及介绍 《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3 二、法规政策 规章 丝瓜传媒亚洲蜜桃制定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3.《国务院对于修改<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95号);
4.《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丝瓜传媒亚洲蜜桃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文;
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失效、继续有效等清理结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
3.《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5 政策文件 丝瓜传媒亚洲蜜桃印发的除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外,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其他政策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6 政策解读 对重要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的解读材料;线上政策咨询等 1.《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2.《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对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7 叁、规划信息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解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
8 专项规划 各类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及解读
9 区域规划 本地区区域规划及解读
10 国土空间规划 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
11 四、行政管理与服务 清单管理 1.经清理确定的本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包括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及对应的责任主体等;
2.公共服务清单: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3.涉企收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定价目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4.证明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对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对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行政权责清单管理办法》;
《国务院对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国务院对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
《国务院办公厅对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于印发江西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95号)
12 决策公开 1.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制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政策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通过向社会征求意见、听证、座谈等方式引入公众参与;
3.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
2.《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13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规范(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收费等)、办事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14 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15 行政执法 1.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的实施主体、依据、条件、程序、裁量基准和救济渠道;
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检查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国务院办公厅对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16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包括文号、案件名称、处罚结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7 政务服务 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管理的所有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国务院对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
《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
18 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结果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对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19 五、财政资金 政府预决算 年度政府本年度预算报告、报表及说明;
年度政府上年度决算报告、报表及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3.《对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20 部门预决算 部门及所属单位本年度预算报告、报表及说明;
部门及所属单位上年度决算报告、报表及说明。
21 政府债务 随同预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对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
22 专项资金 本级专项资金的制度文件;
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江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3 六、重点领域信息 重点民生项目 1.批准服务信息: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申报要求、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2.批准结果信息: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
3.招标投标信息: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备案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
4.征收土地信息:征地启动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农用地转用方案、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征地批文、征地批后实施征地公告;
5.重大设计变更信息:项目名称、建设单位、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批准单位、变更结果;
6.施工信息: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信息、设计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信息、施工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信息、监理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信息
7.质量安全监督信息: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
8.竣工有关信息: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时间、竣工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4 公共资源配置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包括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信息;
2.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信息;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
4.矿业权出让;
5.国有产权交易信息;
6.自然资源,包括土地征收、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等信息;
7.保障性住房,包括年度计划、申请条件等信息
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国务院办公厅对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4.《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5.《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7.《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25 社会公益事业 1.商品、服务价格,包括制定文件、依据、价格、执行时间等信息;
2.公共文化体育有关设施名录、活动信息;
3.教育领域相关信息,包括教育事业主要发展情况、义务教育相关信息、财务管理、民办学校、学生管理、教师管理、其他教育、校园安全、校外培训监管等信息;
4.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有关政策文件、办事指南、补贴发放结果信息;
5.社会组织信息,包括本级登记的社会团体等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信息;
6.地名的标准名称、罗马字母拼写、所属政区、位置描述、批准机关、批准时间等;
7.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包括法律援助、律师管理等有关信息;
8.就业创业信息,包括人力供求、补贴信息、专项行动、监督管理等信息;
9.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基金检查结果、监督渠道等信息;
10.公示通过评审的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
11.交通运输信息,包括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驾驶证申领和使用、基础设施建设等信息;
12.卫生健康信息,包括监督检查抽检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事程序及办事结果等信息;
13.安全生产信息,包括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事故调查报告、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等信息;
14.救灾信息,包括救灾救助政策、救助标准、救助认定、受捐款物使用情况等信息;
15.医疗保障信息,包括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信息;
1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包括监测对象、监测范围、监测标准、识别程序等事项内容;
17.市政服务,包括城镇排水与污水管理、燃气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等信息
1.《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7号);
2.《国务院办公厅对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对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5.《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4号)
6.《民办教育促进法》
7.《国务院对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8.《国务院办公厅对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9.《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对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10.《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753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12.《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1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14.《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16.《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17.《对于印发《南昌市科技公司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通知》;
18.《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19.《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20.《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3.《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24.《省乡村振兴局对于印发《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5.《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26 公共监管 1.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包括排污单位名录、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环境影响审批文件等信息;
2.房地产监管信息,包括物业管理有关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
3.农业信息,包括农田梳理工程建设、农业产生资料等信息;
4.水利信息,包括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河湖长工作、供水工程、地下水管理、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水旱灾害防御等信息;
5.商务投资信息,包括本市老字号名录、投资信息;
6.旅行社管理信息;
7.市场监管信息,包括食品药品抽检、食品药品监督检查、产物质量监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知识产权等信息;
8.金融领域相关检查情况(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布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除外);
9.国有资产信息,包括公司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果;
10.公司管理,包括中小公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公司发展基金使用效果的公司评价、社会评价和资金使用动态评估情况,受理中小公司投诉、举报的联系方式;
11.工业和信息化信息,包括扩大有效投资、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方面的政策举措及公开进展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5.《国务院对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6.《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7.《地下水管理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9.《旅行社条例》;
10.《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国有资产法》;
12.《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1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27
统计

1.公开统计调查项目及其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统计调查项目除外。)
2.公开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
3.公开举报统计违法行为的方式和途径:统计违法举报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等;
4.统计执法证的持有人姓名和所在单位、执法证号等信息;
5.统计公报:人口普查公报、经济普查公报、农业普查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28 审计信息 1.审计结果公告;
2.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29 七、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本单位人事任免信息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章第四十二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30 招聘及聘用 招考职位表、拟聘用人员公示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第二条第(五)款   规范招聘信息发布工作。招聘公告、补充公告等信息按程序备案后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招聘平台公开发布,可同时在事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网站显著位置发布,不得仅通过内部网站、社交媒体或者张贴布告等方式在特定人员范围内发布。招聘公告一经发布,不得擅自更改;确需更改的,应当按原程序发布补充公告,相应延长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其中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报名期间应保持报名渠道畅通。拟聘用人员公示在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1 八、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 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等,包括预案名称、文号、发布机关、发布时间、正文等(除涉密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
32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发布机关等;
2.突发时间的应急处置措施、进展、结果等信息,包括事件起因、基本过程、影响范围、处置措施、调查结果、恢复重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
33 九、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1.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全文
2.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从2017年开始,各地区、各部门在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
34 办理总体情况 办理建议提案的总体情况,吸收采纳情况,包括办理数量、办理过程、主要成果、意见建议采纳情况等 《国务院办公厅对于过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35 十、公共企事业单位 教育 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指南、价格收费、监督渠道等信息、包括资费标准、办事流程、投诉电话等 1.《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第二条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五条和本办法的要求,制定或者修订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城规〔2021〕4号);
3.《公司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九条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公司名单(以下简称公司名单)。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确定本年度公司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公司名单公布前应当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限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
对公司名单公布后新增的符合纳入公司名单要求的公司,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其纳入下一年度公司名单。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公司名单公布后十个工作日内报送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4月底前,将本行政区域的公司名单报送生态环境部。
第二十一条 生态环境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托政府网站等设立公司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集中公布公司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内容,供社会公众免费查询,不得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4.《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对于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36 卫生健康 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指南、服务标准、价格收费、监督渠道等信息、包括服务目录、资费标准、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投诉电话等
37 供水 供水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指南、服务标准、价格收费、监督渠道等信息、包括服务目录、资费标准、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投诉电话等
38 供气 供气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指南、服务标准、价格收费、监督渠道等信息、包括服务目录、资费标准、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投诉电话等
39 供电 供电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指南、服务标准、价格收费、监督渠道等信息、包括服务目录、资费标准、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投诉电话等
40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指南、服务标准、价格收费、监督渠道等信息、包括服务目录、资费标准、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投诉电话等
41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指南、收费标准、监督渠道等信息
42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互联网联系方式、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4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丝瓜传媒亚洲蜜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第五十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44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内容,仅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规、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对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第二条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主要由四部分组成。...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原则上不包括其他制度文件。
45 十二、其他法定公开信息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南昌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46 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南昌丝瓜传媒亚洲蜜桃网站工作报表》 《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第八条第(二)款第5项   年报制度。要编制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内容主要包括年度信息发布总数和各栏目发布数、用户总访问量、服务事项数和受理量、网民留言办理情况,以及平台建设、开设专题、新媒体传播、创新发展和机制保障等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
47 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及重点工作执行情况 重要政策执行效果及跟踪评估报告、重点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第四章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策机关可以组织决策后评估,并确定承担评估具体工作的单位:开展决策后评估,应当注重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参与评估。《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9〕14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对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五)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都要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也要向社会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48 新闻发布会 1.新闻发布会媒体报道;
2.新闻发布会实录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摆2013闭26号)。
49 主动回应 发布本行业、本领域相关准确信息、有效回应关切 《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在宣传部门指导下,按程序及时发布由相关回应主体提供的回应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邀请相关业务部门作出权威、正面的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发布相关部门辟谣信息。回应信息要主动向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推送,扩大传播范围,增强互动效果。
50 互动回应 留言办理结果。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对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于印发2022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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