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对于批准〈高新区赣鄱八路以东、赣江南支以南、焦头河以西、富大有东路以北(叠02地块一)13.557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洪自然规划文〔2025〕414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局呈报的《高新区赣鄱八路以东、赣江南支以南、焦头河以西、富大有东路以北(叠02地块一)13.557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
此复。
附件:高新区赣鄱八路以东、赣江南支以南、焦头河以西、富大有东路以北(叠02地块一)13.557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高新区赣鄱八路以东、赣江南支以南、焦头河以西、富大有东路以北(叠02地块一)
13.557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江西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高新区赣鄱八路以东、赣江南支以南、焦头河以西、富大有东路以北(叠02地块一)13.557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具体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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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用地 性质 |
出让面积 |
主要规划指标 |
出让起始价 |
土地使用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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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赣鄱八路以东、赣江南支以南、焦头河以西、富大有东路以北(叠02地块一) |
港口码头用地(1204) |
13.557亩(合9038平方米) |
10<容积率≤0.25;②建筑密度≥15%;③绿地率≤20%;(具体规划指标详见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出具的用地规划设计条件(2025)第24号。 |
40万元/亩 |
50年 |
备注:经核,该宗地总面积为9038平方米(合13.557亩),其中8753平方米,合13.1295亩,在南昌港昌东湾区下尾万家作业区码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中报批,批复文号:赣土批字〔2025〕494号;285平方米,合0.4275亩,为国有建设用地。宗地四至范围清晰、面积准确,无查封、无抵押、无权属纠纷;已完成权籍调查。
二、竞买要求
(一)竞买人应支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佰零玖万元整(小写1090000元整)。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冲抵等额土地出让金,成交总价款的20%作为宗地出让合同的定金。
(二)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内容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愿意在遵照出让文件内容及认可宗地现状的基础上参与竞买,并承担因竞买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叁、相关监管要求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受让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情况以及项目用地规划方案审批后实施情况做好服务和监管。
四、土地交付和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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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地时间 |
交地状态 |
开工约定 |
竣工约定 |
其他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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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人在缴清首期土地出让金后,10个工作日之内交付土地 |
拆迁后的自然状态 |
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 |
开工之日起3年内整体竣工 |
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要求 |
注:受让人在缴清首期土地出让金后,10个工作日之内向出让人申请办理交地手续并签订《交地确认书》,在此之前受让人不得自行进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法律后果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五、土地出让金缴付时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缴清全额土地出让金,具体交款日期为合同签订后第一个月内缴纳出让金总额的50%(含宗地竞买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缴清所有土地出让金。
六、出让方式
宗地采取“网上拍卖”交易模式,网上拍卖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由网上交易系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七、出让起始价
宗地拍卖起始价为40万元/亩。
八、组织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按规定程序依法组织出让。宗地竞价结束后,经审查符合本出让方案要求的,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应与竞得入选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其他要求
受让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用地规划设计条件(2025)第24号进行建设。
十、相关附件
《用地规划设计条件》(2025)第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