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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南昌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日期: 2025-07-30 10:43:00 浏览量: 字体

政策解读:《南昌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

一、制定背景及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叁中全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对标江西省科技重大专项“2030先锋工程”,我市拟启动市级科技重大专项“1030攻坚行动”。南昌市科技重大专项“1030攻坚行动”,即从2025年起,到2030年,选择10个左右重点领域启动重大专项,每个重大专项按全产业链协同方式布局5个左右的重大专项子项目,共计实施50个左右的重大专项子项目,力争形成一批位居市场领先位置的标志性创新成果。为保障南昌市科技重大专项高效、科学、规范管理,依据《江西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赣科规字〔2024〕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南昌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江西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赣科规字〔2024〕3号)

叁、主要内容

《南昌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管理职责、重大专项设立、组织实施管理、综合绩效评价、资金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八章叁十五条。主要内容有:

第一章:总则重大专项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引领、协同创新、全链布局”,组织实施遵循“政府引导、战略先行、需求牵引、多方协同”原则,充分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研基础能力,在涉及引领产业、行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先行布局,从我市8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8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未来产业以及重点行业领域的重大科技需求出发,原则上由我市重点产业的公司牵头,强化单位间协同和产业链上下游主体间协同攻关,通过有组织科研推动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重大成果转化。

第二章:管理职责对市科技局、专项推荐(主管)单位、专项牵头单位、子项目承担单位、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做了界定。

第叁章:重大专项设立。主要有3个步骤:一是重大专项建议征集。各县(区)、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重大专项建议,市科技局收集汇总并对重大专项建议进行初选。二是重大专项选题论证。市科技局组织行业专家对通过初选的重大专项建议进行综合论证,确保专项实施风险可控。叁是重大专项批复启动。对通过专家论证的重大专项由市科技局报市政府批复启动实施,每个重大专项实施期限原则上为五年。

第四章:组织实施管理。主要涉及8个方面内容,一是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重大专项的实施进行专业指导。二是编制论证实施方案,梳理细分产业链图、技术路线图、凝练技术问题,提出重点任务、绩效目标、实施进度和经费概算。叁是编制项目申报指南,围绕重大专项总体目标设立可考核可评估的具体指标。四是项目申报立项。子项目的申报、受理、评审、立项等流程按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五是签订任务书。项目实行任务制管理,由市科技局与推荐(主管)单位、专项牵头单位、子项目承担单位共同签订。六是中期监理。市科技局组织专家会同推荐(主管)单位对重大专项及子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监理,中期监理结果作为对重大专项及子项目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七是重大专项实行年度报告制度。重大专项子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作出调整的,按照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八是重大专项形成的知识产权和保密制度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五章:综合绩效评价重大专项绩效评价实行子项目绩效评价与专项绩效评价“双轨制”,明确重大专项(含子项目)的延期与终止流程,以及因故终止、绩效评价结论为结题或不通过的处理办法,确保专项执行刚性。

第六章:资金管理明确财政经费支持强度,根据进度安排按4:3:3的比例分叁次拨付(即立项拨付40%、中期监理通过拨付30%、验收通过拨付30%),强化绩效管理,严格专款专用。

第七章:监督管理构建全过程监督体系,市科技局、主管(推荐)单位、专项牵头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分层开展履职监督,对违规行为倒查追责。

第八章:附则明确《办法》生效时间及解释权归属。

四、政策咨询

解读单位: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0791-83884236

对于印发《南昌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洪科规字〔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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