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办的《南昌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中长期规划(2023-2035年)》、市生态环境局《对于全面推进美丽南昌建设实施方案》2项决策事项调出2024年度南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的目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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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程序 |
决策中是否需听证 |
决策承办单位 |
决策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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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年南昌市重大重点项目计划 |
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 |
否 |
市发展改革委 |
2024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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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4年南昌市民生实事安排方案 |
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 |
否 |
市财政局 |
2024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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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 -2035) |
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 |
否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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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昌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
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 |
否 |
市生态 环境局 |
2024年12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