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办事信息可根据自身所在地选择对应县(区)办事指南查看:
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是申请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前提。申请人需要先确认自身医保待遇有效期。医保待遇未生效的需要提前咨询医保费用补缴或开户事宜。可参考下方教程查询个人参保信息:
1.参保人或代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南昌市的叁级公立医院或县域二级公立医院医保部门领取并按要求填写,提供该病种所需的认定材料。
2.按照江西省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标准提供与病种相关的疾病诊断证明和检查材料交至医院的医保部门,由医院医保部门对参保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
3.材料不全的,由医院一次性告知参保人需补齐的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医院一次性告知参保人并退回审核材料。
4.经专家审核,符合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标准的,按规定上传认定结果至医保经办机构,由医保经办机构于2个工作日内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按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享受资格备案。
定点医院线上申请:根据协议签订的见习补贴发放方式,由各区县主管部门向见习单位发放补贴并由见习单位按周期主动发放给见习人员,无需进行申请。若见习单位未按时发放见习补贴,可优先与见习单位协商。协商无果的可凭见习协议向人社部门咨询。
医保服务平台线上申请:参保人可通过上述各申请渠道申请门诊慢特病认定登记。以“赣服通”础笔笔及小程序为例:
第一步:打开“赣服通”,进入【医保专区】
第二步:在【医保服务】模块,下拉点击【门诊慢特病认定登记】
第叁步:根据引导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
第四步:在【医保专区】点击【门诊慢特病审批情况查询】查询申请进度
参保人携带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前往具备慢特病资质的定点医院或药店(一级、二级、叁级均可)就医,系统自动扣除报销部分,仅需支付自付金额。就医后也可以凭定点医院处方至慢特病定点药店,通过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结算。
异地就医符合前述10种慢特病病种的参保人可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础笔笔或赣服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后可在备案地跨省异地定点医药机构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未提前备案就医的需全额垫付费用,保留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原件,返回南昌后补办备案并进行手工(零星)报销。
因设备未联网等原因未能直接进行报销的,需要保存好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就医材料进行手工(零星)报销。 线上可通过进行办理。或携带就医材料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残疾人证的有效期为10年,自批准残联签发该残疾人证之日起,10年内有效。残疾人证的正页底部“年月日签发”,表明该残疾人证的签发日期,同时注明“有效期十年”。残疾人证的有效期指从该签发日期起,10年内有效。如残疾人证“2006年5月16日签发”,则该残疾人证到2016年5月16日均在有效期内,2016年5月17日起失效。
详情>>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监护人作了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
详情>>老年人完全可以自愿申请办理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证不区分年龄段,只要符合《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GB/T 26341-2010),都应根据其自愿核发残疾人证。
详情>>根据2011年发布的《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GB/T 26341-2010)规定,我国部分类别残疾评定对年龄有要求:听力残疾:3岁以内儿童,残疾程度一、二、三级的定为残疾人。也就是说,3岁以内儿童,即使符合听力残疾四级标准,也不能被认定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3岁以下不定残。也就是说,3岁以内儿童,不评定言语残疾。精神残疾:18岁及以上的精神障碍患者依据WHO-DAS II分值和适应行为表现分级,18岁以下精神障碍患者依据适应行为的表现分级。
详情>>我国将残疾分为7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我国残疾人证核发将残疾等级分为4级,2011年发布的《残疾人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CB/T 26341-2010)规定,各类残疾按残疾程度分为四级,残疾一级、残疾二级、残疾三级和残疾四级。残疾一级为极重度,残疾二级为重度,残疾三级为中度,残疾四级为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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