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安装自用充电桩无需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证。《江西省城市公共场所和居住(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个人在自有停车位(库),及各居住(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